首页 / 集团动态 / 详情
黄骅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批复
发布时间:7/29/2015 12:00:00 AM

7月29日,记者从沧州市口岸办获悉,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复。这标志着历时5年的黄骅港口岸扩大开放工作终于“修成正果”,渤海新区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本次口岸扩大开放的获批,将使黄骅港开放水域增加955平方公里,开放码头岸线增加38310米,基本上涵盖了黄骅港所有作业港区及码头。

黄骅港建设30多年来,已形成综合、散货、煤炭、河口四个港区。本次获批扩大开放的综合港区,是黄骅港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93月开工建设,20108月起步工程410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和4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建成投用,并经国家交通运输部批准口岸临时对外开放,现已进入第10期。

黄骅港综合港区以散杂货、集装箱和成品油、液体化工品、原油运输为主,是黄骅港综合性特征的重要支撑。黄骅港的最大优势是腹地广阔,为此,综合港区运营单位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对内推行精细化管理,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组织和软硬件投入,不断提高装卸效率,对外积极走访腹地相关企业,不断开发新航线,广揽货源来港,实现了综合港区吞吐量的节节攀升。上半年,综合港区完成吞吐量1892.46万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2万标箱,同比增长41.54%。随着吞吐量不断增长,临时对外开放已远远满足不了综合港区的运营现状,迫切需要获得正式开放资质,完善港口功能。

按照相关规定,口岸扩大开放和新开放口岸的申报程序一样,审批程序严格、办事环节繁琐、不确定因素多。征求意见和会签工作涉及国家、省、市三级政府、口岸管理部门、口岸查验单位以及军方等数十个部门,要列入“国家五年口岸发展规划”必须征得国家十余个部委同意,开放水域的界定需征得军方等多部门认可,最终审批要经过总理和分管副总理同意,国务院专门出文,程序非常复杂。除此之外,十八大后全国行政编制“只减不增”的大环境,也给口岸开放申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对此,沧州市口岸办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合力攻坚。从基础的前期调研,到编制可研报告,再到上报省政府、国务院;从征求国家、省、市三个层面十余家查验单位的意见,到会签北京军区、总参谋部意见,再到中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会签工作;从争取调增编制148个,到完成两轮国家层面口岸部门争取意见工作,再到两次上报国务院审批;从2010年首次临时开放获批并连续延期十余次,到列入国家口岸开放“大名单”,再到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对外开放获国务院批准,口岸开放的“黄骅港速度”让人惊叹。

在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此次黄骅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复,对于渤海新区来说,不仅仅是口岸区域的扩大,而且是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的对外开放,将会更多地体现在政策开放力度和制度创新力度的加大,对于未来增强港口通关服务能力及效率,带动外贸经济发展,实现更大意义上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口岸扩大开放,也为黄骅港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奠定了有力基础。

    获得国务院批复,对黄骅港综合港区真正成为国际口岸来说还只是个起步。“获得国务院批复之后,我们还必须通过省级和国家级两级验收,才能最终实现正式开放,因此,之前我们除了加快推进口岸扩大开放审批进程外,也一直在同步推进口岸开放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以确保获批后尽快通过验收。”沧州市口岸办有关负责人说。


版权所有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e-mail:gwjdbxcgbs@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90802000057号 冀ICP备1801793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