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精准把握和主动适应新《公司法》,进一步规范企业整体运营的合规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4月29日,沧州港务集团、沧州港口集团组织开展新《公司法》培训活动。沧州港口集团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朱桂兴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特邀请河北冀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伟律师进行授课,培训会上,刘律师介绍了本次《公司法》修订的背景,向各位学员阐述了新《公司法》的体系架构及修订内容概述,并结合生动详实的案例,对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架构、保障股东权利,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法定代表人的选任、国资公司等六个方面的修订要点进行了深度剖析。培训现场氛围积极热烈,与会者认真听讲、记录,并针对企业实际情况与刘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
朱桂兴强调,此次培训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全体干部职工要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此次《公司法》的修订对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二是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坚持上级和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合法合规经营,并以贯彻落实好新《公司法》为契机,努力提升企业治理效能;三是要做到两个结合,要将新《公司法》与现行有关规定相结合、与集团实际情况相结合,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培训不仅增强了与会者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更为沧州港务集团和沧州港口集团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消化吸收、学以致用,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各环节,助推国资国企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两集团各部室、公司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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