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黄骅港综合港区滚装泊位一期工程 |
工程概况 | 拟建码头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一突堤南侧岸线。占用岸线长度747.0m,后方陆域依托吹填形成的陆域进行建设,用地面积71.76万m2。申请占用海域共计45.16万m2。新建5万总吨客货滚装泊位和7万总吨汽车滚装泊位各一个及相应配套设施,满足汽车滚装、客货滚装、货物滚装的运输需求,同时兼顾杂货运输。码头年设计吞吐量为商品汽车25万辆,旅客5万人次,滚装车辆8万辆,杂货20万吨。码头总长747.0m,码头面标高6.0m,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为-12.6m。前后承台均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 |
项目建设单位 名称和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沧州渤海新区海翔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 邮编:061000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317-7558035 邮箱:405613103@qq.com |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 评价单位:张家口正德地质勘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长城西大街1号世纪金座B座7楼 邮编:075000 联系人:高工 |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 工作程序:1、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环评工作;2、第一次信息公示;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4、第二次公众公告;5、公众意见调查;6、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7、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河北省环保法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
公众提出意见 的主要方式 |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及传真的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工程的意见及建议。 |
公示时间 | 2018年6月1日~2018年06月15日(10个工作日) 本次公示也可登陆沧州港务集团网站查询。 |
版权所有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e-mail:gwjdbxcgbs@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90802000057号 冀ICP备1801793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