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开比选,为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锚地选划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为落实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京津冀协调发展规划的需要,完善津冀沿海锚地布局的需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津冀沿海锚地布局方案的通知》选划锚地。
1.2比选内容:确定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锚地选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1.3服务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本着科学、公正、可靠的原则,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根据比选人委托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咨询任务,并提供符合相应深度和规范要求的正式成果。具体咨询要求如下:
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通过自然资源部评审,并取得用海批复。
1.4服务周期:60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近五年(2016年10月至评比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相关海洋主管部门批复。(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需能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提供关键页)及取得的批复原件扫描件)。
2.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2020年10月至评比日任意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登录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zgwjt.com/)下载比选文件等资料。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11月 3日。
3.2申请人在2021年11月8 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比选人提交300元的工本费。
开户名称: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40800080922100014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沧州渤海新区支行
提交工本费时需备注比选申请人及项目名称。不按时间要求提交工本费的,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4.1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 日上午09:00。提供电子版文件,比选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把电子版文件发送到:czgwjtjcs@163.com 邮箱,递交时间即为邮箱中显示收到的时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导致未能发送成功的,后果自负。评审时,按电子版文件评审,纸质版文件只作为存档资料。比选申请人需将纸质版文件提供给比选人,可选择邮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0908室 马双贺 0317-7558033
4.2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体及联系方式
5.1本次比选公告仅在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zgwjt.com/)发布。本项目一律通过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比选申请人要随时进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2比选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5.3地址: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5.4邮编:061113
5.5联系人:马双贺 李振
5.6联系方式:0317-7558033
附件: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锚地选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比选文件(第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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