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符合条件的评估单位进行公开比选,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海域价值评估提供服务。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为充分摸清港务集团有证海域、土地的市场价值,及综合大港建设过程中吹填形成的、未办理相关证件但已经在2020年自然资源部2号文认定的陆域部分的市场价值,提高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提供决策依据。
1.2比选内容: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海域价值专业评估机构。
1.3评估范围: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持有的土地、海域。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营业范围必须包括土地评估。
2.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
2.4提供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比选评比日任意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登录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zgwjt.com/)下载比选文件等资料。如需纸质版比选文件的请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在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9楼912室)现场领取比选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5月18日。
3.2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支付工本费,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4.1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5 月25 日10:00,地点: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9楼)
4.2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体及联系方式
5.1本次比选公告仅在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zgwjt.com/)发布。本项目一律通过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比选申请人要随时进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2比选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5.3地址: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5.4邮编:061113
5.5联系人:孔德昌
5.6联系方式:0317-7558032;
附件: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海域价值评估项目比选文件.pdf
版权所有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e-mail:gwjdbxcgbs@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90802000057号 冀ICP备1801793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