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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容(综合港区雷达站)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3/26/2021 3:33:44 PM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开展黄骅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容(综合港区雷达站)工程填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公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黄骅港港区的东部北防砂堤的北侧,20万吨矿石码头后方陆域,周边5km范围内无居民区。

本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完善现有黄骅港VTS 系统,适应港口发展的需要,增大VTS监控范围,保障辖区船舶交通安全的需要,提高海事搜救协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保障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提高黄骅港口竞争能力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本填海工程位于沧州渤海新区近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围海造地范围内,填海工程已于2010完成,场地平均标高约为4.5m。项目施工船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船舶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收集处理,未在海域排放;填海造陆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溢油风险事故。

本项目符合《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沧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年)》、《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沧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年)》的要求,符合《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河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年)》、《沧州渤海新区近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工程区域目前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但工程填海会对工程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生物资源损失应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工程项目总体可行。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可下载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附件1),也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报告书纸质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渔民、养殖户、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也欢迎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的其他公众发表意见。

征求意见的内容范围: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对项目选址有何意见;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填海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将信息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时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联系人: 姬红旭

联系电话:0317-7558035

电子邮箱: 1513645485@qq.com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532-58750888

电子邮件:yanjing150@163.com

附件1:黄骅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容(综合港区雷达站)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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