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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综合港区滚装泊位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发布时间:5/22/2018 12:00:00 AM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黄骅港综合港区滚装泊位一期工程用海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22日)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

本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综合港区一港池北岸。

(2)建设规模

新建5万总吨客货滚装泊位和7万总吨汽车滚装泊位各一个及相应配套设施,满足汽车滚装、客货滚装、货物滚装的运输需求,同时兼顾杂货运输。码头年设计吞吐量为商品汽车25万辆,旅客5万人次,滚装车辆8万辆,杂货20万吨。

本工程施工期2年,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56413.7万元。

(3)占海情况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体系》中的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的划分原则,本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透水构筑物和港池,拟申请用海面积约为90.6535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面积为73.8055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5.9008公顷,港池用海4.7280公顷。本次码头工程所使用的岸线为填海造陆形成的人工岸线,工程不占用自然岸线。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河北省海洋局→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河北省海洋局核准。

3、建设单位:沧州渤海新区海翔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辉

电话:0317-7558035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海洋资源中心(邮编300456)

联系人:张继周

电话:022-59812345-6329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件:zyhj@vip.163.com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方案,预测评价工程施工期、营运期对工程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6、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工程是否支持;工程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工程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工程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8、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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