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程序和内容的网络链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EItn3rha1NMpCRMUbTMg3A 提取码:c1hr
二、公众可通过打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供意见。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范围以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件244344943@qq.com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提交时限为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13785717088,邮箱:244344943@qq.com。
六、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32-58750888,邮箱:zhangxj_space@163.com。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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