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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粉堆存围填海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3/2/2020 12:00:00 A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沧州渤海新区汇通物流有限公司对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粉堆存围填海工程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粉堆存围填海工程

人:沧州渤海新区汇通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干散货码头作业区后方,南疏港一路以南,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散货物流园区内。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内,本宗海规划建设主要包括主要包括矿石矿粉的储运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用地面积约367500m2,总建筑面积231200m2。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州渤海新区汇通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栋

联系电话/传真:0317-7558034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报告书章节)将包括:通过资料收集、调研、现场调查与室内分析,了解工程海域自然环境,尤其是水文动力状况、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明确拟建工程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特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设定海洋环境质量调查以及影响预测与评价等专题:

1)通过对评价区域的水文、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等要素的调查与分析,给出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并留做工程项目的本底资料;

2)分析、预测和评价拟建工程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3)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4)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为工程的设计、生产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5)评价建设项目对“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的符合性。

6)针对建设项目的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提出环境保护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7)分析建设项目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2)对“工程”选址的意见;

3)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告说明

公告时间为10天,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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