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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污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8/29/2019 12:00:00 AM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为保护规划区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黄骅港污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黄骅港煤炭港区,港腾物流南侧,河口港区三千吨进港路东侧区域。项目拟用地总面积约150亩,工程根据功能需要分别布置储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区、行政区、公路装卸区及预留用地。

本工程新建1个含水污油的接收、储存和油、水的初级分离项目,含水污油处理量20万吨/年,配套设置油罐区(总罐容15800m3)、汽车装卸车场、污水处理场、消防泵站及变电所、综合楼等设施、建筑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佳昌

联系电话:13785717088

传真:0317-7558035

邮箱:244344943@qq.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邮编:06111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树慈

联系电话:0311-66036381

传真:0311-66036369

邮箱:51058283@qq.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南路101号

邮编:05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工程可研、有关文件等现有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2)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进一步细化进行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开展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概况和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厂址选择及厂区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是否支持该工程的建设?

②工程厂址选址是否合理?

③工程施工期间,是否会影响您的生活和工作?

④工程建成后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⑤您认为本工程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⑥您对本工程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观点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X_RrZC1kgwb7eHkdcOblA

提取码:td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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