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6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沧州市黄骅港务局(以下简称港务局)进行了集中巡察。8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港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黄骅港务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局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在落实整改中,我局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港务局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8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归纳,逐条逐项认真分析,专门讨论整改方案以及具体工作措施和任务责任。及时成立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与督查督导,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事项。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在认真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梳理各类问题的基础上,局党委制定了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总体要求。并按照分解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围绕六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台账,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加强对全面整改工作的领导,又带头承担起各类重点事项的整改任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单位整改,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措施。全局上下联动、主动作为,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党委专门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全程督导,逐项对号,逐项销号,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每项反馈问题都处理到位、改到实处,见人、见事、见物。
(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局党委坚持系统谋划,既紧盯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又注重从思想、制度和实践层面解决问题。先后修订完善了《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严肃会风会纪、规范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谈话制度》、《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巡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
二、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两个月来,港务局党委对反馈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到逐个问题深入研究、逐项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对号入座,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切实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截至10月17日,27项整改任务,20项已经整改完毕,6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项问题未落实。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省委、市委对港口建设的决策部署方面推进不主动,作风不扎实”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委在创新发展理念上仍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还是原来行政单位的惯性思维,存在着‘坐、等、靠’的思想,没有跳出港口看港口,市场意识薄弱,在提高营收能力和转型发展方面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港口建设的全过程”问题,一是将省委、市委关于港口建设的安排部署相关文件放到理论自习室,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做好笔记并进行讨论。对于涉及到我单位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落实。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学、再悟、再用,提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通过加强学习,班子成员知识不断更新,视野不断开阔,经验不断丰富,并把培养创新意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增强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局面的能力。三是班子成员不定期到其他对口单位或港口进行调研、交流和学习,借鉴吸收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为谋求黄骅港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2.关于“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力度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股,扩大集团的再投资能力,在集团总债务不变的情况下,降低集团资产负债率,达到去杠杆的目的。二是通过增资扩股,降低资产负债率。集团已经向市政府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三是进行市场化债转股,以达到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效防范风险发生。目前港务集团债转股业务已经上报市政府,下一步计划将资产划转债转股实施公司。四是积极推进营运项目落实,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高集团盈利能力。9月18日,港务集团已向新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将《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等公益性资产租赁协议》及《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项目管理协议》全部或部分协议款项纳入2019年预算。五是积极争取各项财政补贴。认真研究国家、地方及行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各种财政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贴息、各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六是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降本增效。强化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的成本费用预算管控,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细化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定额标准预算管控目标。
3.关于“班子成员有爱惜羽毛‘老好人’的表现,缺乏责任担当”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通过座谈有12人提到班子成员缺乏担当意识;2017年2月22日的民主生活会,6名班子成员均承认自己担当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充分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理论自习室,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马克思主义,进一步提升“四个意识”和党性观念,切实增强自身的担当意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做到遇事不推诿,解决问题敢较真,敢于同错误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二是在8月20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在指出自身存在问题的同时,推心置腹、开诚布公地指出其他成员存在的问题,并能够根据批评意见,主动认领表态,积极整改。此次民主生活会共提出自我批评意见92项,相互批评意见42项,让领导班子统一了思想,明晰了思路,增强了担当。
4.关于“存在搞‘小团伙’,设朋友圈等现象”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少数党员干部,尤其是某些握有一定权力的中层党员干部,在私交中称兄道弟,圈子文化盛行”问题,一是不定期对党员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政治自觉。如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高官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反面典型严重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让实际案例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在党的纪律面前,没有人享有特权,必须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远离并抵制行行色色的“山头”“圈子”文化。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工作时间及“八小时外”纪律,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党纪国法。对于不严格执行相关组织制度、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履行党员义务、拉帮结派吃吃喝喝、排斥异己的,一经发现,坚决从重处理。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没有把其当成首要政治任务”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查阅党委会记录,没有专题研究过如何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的议题,也没有下发有关文件进行安排部署”问题,一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立即制定下发了《沧州市黄骅港务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夜读十九大、知识竞赛等多项活动。二是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理论自习室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目前,处级干部及科级干部都配备了专门的自习室,以每周至少一次,一次至少2小时的要求进行落实,党办室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周一的党政联席会首先进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马克思主义等。目前已学习四十四课。二是制定了系统的学习计划,每周五下午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活动,如通过观看《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辉煌中国》等纪录片,使全体党员坚定信念、凝心聚力;通过学习吕保民同志先进事迹,使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甘于奉献;通过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确保广大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见行动。
2.关于“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问题。
个别党员干部将佛像、莲花灯、香炉等物品摆放到单位个人宿舍内,并用香火、水果等供品进行供奉。2015年12月24日,该党员干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干部身为共产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问题,一是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及马克思唯物主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二是组织四次专题会议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原原本本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党员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定广大党员政治信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修养,更加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关于“‘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过场”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物业公司支部个别党员不知新党章增加的主要内容和‘两学一做’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何为初心,何为使命”问题,一是各党支部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掌握理解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及基本要求。党办室将整理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名词解释》发至微信群,让广大党员随时随地学习,提升广大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认识和党性修养;组织“两学一做”考试,检验广大党员学习效果。二是各党支部利用每周五下午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计划、有特色、有效果的开展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党办室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各党支部学习效果良好。三是加强学习纪律,每次学习都要实行签到制。对于无故不参加学习、中途无故离开等不认真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目前,已对三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4.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方面掌握不牢”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没有按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也没有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问题”问题,一是专门制定了《中共沧州市黄骅港务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指导和推动各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实际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落实不力,党建工作落后”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港务集团2011年6月成立至今仍未建立党组织,多年来一直由港务局党委代替集团党委开展党组织工作,涉及集团“三重一大”事项仅能通过局党委会或办公会议定”问题,集团公司已起草成立集团党委的请示,提请新区党工委报请市委审批。
2.关于“没有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通过查阅《党支部手册》,2017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空白”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因机关党支部党员工作岗位相对集中,故机关党支部未设立党小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二是严格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规范填写《党支部手册》,党办室定期对手册填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党支部均认真填写了《党支部手册》,符合使用和填写规范的要求。三是于8月31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生活会上,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党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了深刻、尖锐的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对于大家提出的批评意见每位同志都诚恳认领、虚心接受,并认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让党支部班子成员统一了思想,厘清了自身的不足,明确了未来的工作方向。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物业公司支部2017年度支部手册‘三会一课’空白”问题,一是各党支部切实做好会议、学习开展情况的记录,保证制度发挥应有作用。会议内容由专人记录,存档备查。二是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党支部手册》及“三会一课” 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文字材料、会议照片等。通过检查,各党支部均能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基层党员比例偏低”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航务工程公司党员转正,局党委记录为2017年10月25日,而工程公司党支部没有会议记录”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各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程序,确保党员发展在资格条件、程序上的公平与公正。二是各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相关会议的记录工作,确保留痕。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港务局现有党员316名,其中一线党员59名,仅占全体党员的18.6%”问题,一是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到一线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升一线职工入党意愿。二是扩大党员的覆盖面,对于在一线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生产和技术骨干,作为优先发展为党员的对象。
4.关于“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织凝聚力不够,缺乏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2015年、2016年工程公司先后有三名党员申请退党”问题,工程公司党支部申请退党的三名党员均为退休党员,针对这种情况,一是不定期对退休老党员进行慰问,让老党员时刻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并向他们适时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定期开展对党员的教育活动,每周五下午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通过传达文件精神、观看纪录片等方式,切实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三是各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条例》解读,引导广大党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
5.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上存在偏差,没有实行回避制度”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7月9日黄骅港务局办公会,研究讨论其全资子公司黄骅港皮带运输有限公司招录24名员工事宜,其中非专业技术岗位仅从职工子女中招录,没有扩大范围去吸纳社会人才”问题,一是人力资源部起草了《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管理办法》,对今后集团公司公开招聘进一步明确细化,并对公开招聘人员范围予以明确,使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二是集团公司和基层单位的人员招聘,纪检监察室派出专人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了任人唯亲、暗箱操作等现象。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查阅人事档案,67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有22名与其配偶或子女同在港务局工作,其中有5名是与其配偶或子女同在一个公司工作”问题,人力资源部进行了自查,并拟定了《关于中层干部与其配偶、子女同公司工作整改办法》。通过自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有8人与其配偶或子女在同一公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8名中层领导干部保持现工作岗位与职务,其在同公司工作的配偶或子女按照专业进行岗位调整。
6.关于“存在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的问题,人力资源部对干部提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某公司领导干部职级高于职务。经过研究,按照职级对其现任职务进行调整。在今后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适时将提高职级待遇的职工信息和依据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有特权思想,不能以上率下转作风”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干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机关办公地点到食堂只有四百米,中午多数班子成员都是开着公车去就餐”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通过对集团公司车辆进行统计,未发现超标车辆。二是班子成员早、中、晚去食堂用餐不再乘坐专车,一律步行,督促班子成员抛弃特权思想,示范带头扭转作风。
2.关于“在厉行节约方面要求不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集团公司规定招待省级客人或重要客户,每餐人均标准不超过70元,而工程公司把人均标准定为100元”问题,一是统一各基层单位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流程,凡是公务接待必须标明来客单位、来客人数,在招待费整体不超标的情况下予以报销。二是工程公司已于2017年6月修订招待费管理制度,人均标准由100元/人(含白酒)按照集团规定修订为一般客户50元/人(含饭菜、啤酒,不含白酒)、重要客人或客户70元/人(含饭菜、啤酒,不含白酒)执行。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兴海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招待用餐标准超出集团公司规定的情况”问题,一是审计部对兴海劳务派遣公司已进行过审计,招待费超标部分已全部退回,共退回9729元。二是组织开展厉行节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观看短片、签名等形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约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节俭节约氛围。
3.关于“存在行动少落实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吃空饷’专项整治、‘一问责八清理’、作风建设整顿、治理基层微腐败等活动中,局党委、局纪委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下发文件到各公司,各公司没有按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也没有向局党委、局纪委反馈情况,均未达到活动效果”问题,一是倡导重实效的工作作风,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对下发至各单位的文件,加紧督促落实,做到及时反馈、材料留存,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效果。二是坚持各项活动提前谋划研究,不搞临时突击,避免走形式。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影响工作推进的党员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截至目前,未发现此类情况。
4.关于“作风不扎实,对发现的问题没有立行立改”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集团审计部审计时提出各分公司存在差旅费重复报销的问题,2017年下半年审计时,此类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审计部深刻开展自查,严格规范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和程序,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防止重复报销问题的发生。8月17日之后,各单位重复报销情况已明显减少。二是纪检监察室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积极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通过检查,未发现此类情况。
5.关于“在规章制度执行方面对基层约束不紧、要求不严”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涉及到公司大额款项往来问题上,主管会计存在未按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程序及职责的情况,缺乏警惕和自我防范意识”问题,一是每月15日左右召集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内部审计提出的问题,由集团主管会计或审计部进行相关制度的宣讲,各公司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充分规范各子公司财务审批程序,明确会计岗位职责,做好维护财经纪律,有效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加强会计核算等工作。二是定期对各单位、部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加强公司制度的执行力,倡导严于律己、遵章守纪、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被动应付,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雷同”问题,一是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积极进行谋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民主生活会的顺利召开做了充分准备。二是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几方面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经主要负责人把关。本次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结合自身实际,敢于揭短亮丑,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未发现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情况。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机关党支部没有召开过组织生活会”问题,一是机关党支部于8月31日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个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批评建议。二是为促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督促党员认真落实整改。
2.关于“局纪委在抓早抓小方面不重视,廉政谈话走形式”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近几年局纪委对提拔到不同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记录存在雷同现象”问题,一是纪检干部通过自学和培训的形式,切实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丰富廉政谈话内容和形式,真正使谈话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避免谈话流于形式。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采取交心谈心、明察暗访等形式,把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目前,已对6位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3.关于“没有结合实际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近几年,局党委、局纪委没有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回学勇案、杨树增吕广军案,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问题,一是利用周五下午党员学习的时间,观看《代价》《人生不能重来》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对党员干部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将发生在身边的杨树增、吕广君案作为反面教材,以案说纪,以案释法,警醒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敲响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警钟,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二是组织纪检人员到基层单位开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工作,重点结合真实案例,学习重点条款,提高干部职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4.关于“基层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力,机构形同虚设”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物业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航务工程公司支部纪检委员均不知道基层纪检委员的职责”问题,一是明确基层纪检委员职责,要求基层纪检委员聚焦主责主业,不定期组织基层纪检委员到纪检活动室进行学习和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二是不定期对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履职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业务指导,确保基层纪检委员发挥监督执纪实效。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物业公司党支部、航务工程公司支部没有落实“一牌、一证、一日志、四台账”工作模式”问题,一是物业公司党支部、工程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已经落实“一牌、一证、一日志、四台账”工作模式,各党支部也严格按照基层纪检委员相关要求执行,实现基层纪检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压实纪检责任,认清当前严峻的纪检工作形势,不定期对基层纪检委员进行培训,切实增强纪检委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能力,找准定位,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会近几年没有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事项,党风廉政责任制也只是‘一签了之’,出现了以文件落实责任制”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沧州市黄骅港务局委员会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方案》,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及理论自习室学习计划。今后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制定了《中共沧州市黄骅港务局委员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两个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
2.关于“局纪委没有建立廉政风险点备案制度”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纪委没有紧紧盯住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招投、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问题,一是组织编写了《黄骅港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查找重点业务流程中容易发生贪腐的风险点,明确风险责任,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具体风险防范措施。二是着手建立公司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廉政风险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三是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通过理论教育、案例教育、岗位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廉洁奉公的意识。
3.关于“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问题,人力资源部在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及经商办企业专项检查,并联合局纪委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工商查询。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干部职工存在将个人工程机械放在工程项目中施工的情况,我们要求各单位认真清查整改,严禁干部职工从事营利性活动。下一步,将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对整治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宣传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认清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而提高辨别能力和政治定力。
4.关于“局纪委在管党治党方面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纪委未能发挥执纪、监督、问责的作用,深入基层少,对基层压力传导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纪检干部教育培训,通过自学或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熟悉办案程序,切实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持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夯实纪检干部队伍工作的基础。二是强化履职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以对党委负责、对干部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持续加压用力,不断推进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三、继续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
继续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整改的积极作用,防止反馈的问题出现反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于仍在进行中的整改任务,保持力度不减,继续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限,推进整改逐个落实、逐个击破;对于需要长期坚持和落实的整改任务,要盯紧不放,常抓不懈,坚决打好整改持久战。局纪委加强跟踪问效,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以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缺陷。对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执行和落实;对于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填补制度漏洞;对于没有相关制度约束的业务环节,加紧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各业务执行的标准和流程。着力构建起覆盖全面、有效可行的制度体系,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不断推进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港务局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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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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