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单位进行公开比选,为黄骅港综合港区“平安黄骅港”建设安装交通信号灯。
1.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沧州市“平安黄骅港”工作部署,按照《沧州市加快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大港工作措施》《沧州市全力打造“平安黄骅港”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港区安全环保综合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综合港区相关交通设施设备,便于港区交通秩序维护及治安管理工作,经结合公安部门相关意见,现需在综合港区内安装交通信号灯若干。
本项目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内。
1.2比选内容:确定“平安黄骅港”建设交通信号灯安装单位,该项目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信号灯、监控摄像机等,具体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和造价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10天,必须满足比选人要求。
1.4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4.1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2业绩要求:近五年来(2019年5月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万或以上(含50万)类似红绿灯交通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4.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4.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1.5比选文件的获取
1.5.1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 4 月 30 日。
1.6比选文件的递交
1.6.1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7 日上午09:00。提供电子版文件,比选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把电子版文件发送到:czgwjtjcs@163.com 邮箱,递交时间即为邮箱中显示收到的时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导致未能发送成功的,后果自负。评审时,按电子版文件评审,纸质版文件只作为存档资料。比选申请人需将纸质版文件提供给比选人,可选择邮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姬 宇 0317-7558036
1.7比选公告发布
1.7.1本次比选公告仅在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zgwjt.com/)发布。本项目一律通过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比选申请人要随时进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7.2比选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7.3地址: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1.7.4邮编:061113
1.7.5联系人:刘 斌
1.7.6联系方式:0317-7558036;
“平安黄骅港”建设交通信号灯安装单位比选文件2024.4.30.docx
版权所有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e-mail:gwjdbxcgbs@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90802000057号 冀ICP备1801793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