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公告 / 详情
黄骅港大宗散货码头煤炭堆场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1/10/2022 4:12:10 P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沧州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黄骅港大宗散货码头煤炭堆场工程填海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黄骅港大宗散货码头煤炭堆场工程填海工程

请 人:沧州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黄骅港大宗干散货作业区后方、南疏港一路以南,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煤炭的储运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具有煤炭的专业化储存、输送及配送等增值服务功能,设计年吞吐量为1500万吨。申请用海面积42.6593公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州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增发

联系电话/传真:0317-7558034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环评单位: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czgwjtxxfzb@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报告书章节)将包括:通过资料收集、调研、现场调查与室内分析,了解工程海域自然环境,尤其是水文动力状况、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工程分析,明确填海工程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特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设定海洋环境质量调查以及影响预测与评价等专题:

1)通过对评价区域的水文、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等要素的调查与分析,给出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并留做工程项目的本底资料;

2)分析、回顾和评价填海工程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3)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4)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为工程的设计、生产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5)评价建设项目对“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的符合性。

6)针对建设项目的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提出环境保护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7)分析建设项目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2)对“工程”选址的意见;

3)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告说明

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2022年01月10日

 


版权所有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e-mail:gwjdbxcgbs@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90802000057号 冀ICP备18017932号-2